[研討會紀要] 劉哲良主任:CBAM 財務調整的概念辨析
隨著歐盟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的時間越來越近,許多主要貿易國皆嚴陣關注。臺灣將採取哪些措施因應國際趨勢?2025 年 1 月 17 日,臺灣碳權交易所、國立中山大學碳權研究與服務中心和臺灣證券交易所,共同舉辦「2025 臺灣『碳邊境調整機制』政策研討會」,邀請到來自學研界、產業界及官方代表分享各自的觀察與建議。
在官方代表的場次,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、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、歐洲經貿辦事處經貿組組長 Christoph Saurenbach,以及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劉哲良,分別說明了目前的計畫和看法。
歐盟在境內做的「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」,主要是管制設施的總排放量,給予允許排放的權利,超出的排放量就須購買憑證,即業者的成本。而臺灣則是針對列管對象的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,都徵收碳費。
劉哲良點出,「歐盟在境內有列管的,才能去管你」,第一階段包含電力、水泥、氫氣、鋁製品、鋼鐵製品和肥料。臺灣有出口到歐盟的主要是鋁製品、鋼鐵製品和肥料,其中以鋼鐵製品比例占最高,約五、六百億臺幣的出口額。
臺灣的碳費可以抵扣歐盟 CBAM 嗎?
如果臺灣和歐盟課徵的碳費的方式不同,能夠互相抵扣嗎?劉哲良說明:「只要你在你的生產國或第三國有支付碳費,不管是稅收、徵收、稅捐或費用所形成的碳成本,就可以抵,所以其實臺灣已經包含在裡面了。」
事實上,歐盟和臺灣的管制對象是一樣的,都是工廠排放源,只是臺灣稱「事業」,歐盟稱「設施」。然而,雙方的管制範疇有很大的差異,臺灣是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(如用電)都須繳碳費,歐盟絕大部分的列管商品只須承擔直接排放量。此外,無論是臺灣或歐盟,都是以工廠整體排放來算,一間工廠的總排放成本分攤給每一個產品。「但如果生產十個產品,你怎麼把整個工廠的成本攤到十個產品,這個是我們實務上的挑戰。」
另外,即便歐盟的碳價一噸約臺幣 2,000 元,臺灣一般費率僅收 300 元,並不代表臺灣出口到歐盟的列管產品須要多付 1,700 元。劉哲良解釋:「CBAM 真正比較的是每個產品承擔的碳成本,不是用市場上看到的碳價去做比較。」
臺灣如何做碳成本的財務調整?
劉哲良認為:「一定要先有穩定的碳定價形成成本,還有所有產品等級的碳排放數據,兩個都具備了才能做 CBAM。」至於是不是一定要付錢,「都不一定,看你的產品在歐盟有沒有被管、怎麼被管,那才決定你到時候要付出多少錢。」
最後劉哲良建議:「我認為處理的方式就是合理地解讀他,就能正確去因應,那盡快去做轉型,自然就不會碳焦慮。」
業者如何做好準備?
面對即將到來的 CBAM,業者不需要慌張。劉哲良認為:「策略應該是把時間軸放進來思考,長遠來看。低碳轉型、邁向淨零,這是全球趨勢遲早要做,因為我們的 KPI 就是 2050 全球要淨零。」要做低碳轉型,主要四個里程碑就是:盤查、減量、碳中和、淨零。
供應鏈的上游在短期內不會受到任何要求,但建議花一點時間把遊戲規則弄清楚,了解產品會不會在不久的將來被列管。劉哲良說:「如果你發現說你就是被列管的對象,就趕快去做盤查,產品等級的盤查。你還沒有受到任何的規範之前,你有充足的時間做轉型,但不是代表不轉型。」
如果須要開始落實減量,劉哲良建議:「一定是先從便宜的做,節能節電先做,第二個階段做製程最佳化,比如說工作排程的規畫。用『便宜做到貴』的邏輯來鋪陳你的簡單策略,千萬不要先去選貴的,貴的以後會變便宜。總有一天,我們會被供應鏈開始要求邁向淨零。」